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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市场新玩法,购房者需警惕风险

2026-10-28 836

在2026年8月28日,五个部门联合发布了新的商品住房销售政策,强调现房销售。到10月下旬,已有13个城市推出具体实施细则,预售门槛提高至“主体结构封顶”,并实施严格的资金监管。尽管监管力度增强,市场上却出现了不正当操作的现象,尤其是在政策过渡期之前的在途项目允许按老规矩继续销售。这种“新老切换”无意中给开发商留出了空间,令购房者对正在出售的期房产生了警惕。

开发商为了吸引购房者,不得不处理这种新局面,运用了一系列新的营销策略。首先,部分中介将“零首付”营销成“帮助上车”,实际上却把风险转给购房者。例如,通过虚高评估让购房者在不付首付的情况下获得贷款,但这样的操作实际上隐含了巨大的金融风险,因为一旦房价下跌,购房者可能面临负资产的窘境。同时,法律专家指出,参与这种“超贷”的购房者可能还会因此牵涉到法律问题,面临刑事责任。

第二个风险表现为“零公摊”和“高得房率”的宣传,很多购房者被这类承诺打动,买下了许多期房。然而,最终得到的产权证和交易时所称的“实际得面积”并不一致,因为这种零公摊的宣传往往不符合法律规定,购房者如不在合同中明确约定,很可能无法在未来的买卖或抵押中得到保障。

第三层套路是在购房者交付定金后,随之而来的新附加条件。报道显示,不少购房者在支付定金后,被迫购置车位或装修套餐,以实现此前的优惠。这种行为无疑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,导致购房者的议价权减少。尽管存在法规禁止这种捆绑销售行为,开发商依然在一些地区铤而走险,通过这种变相加价的方式来加速资金回流。

对于购房者而言,真正的风险在于交出定金后,失去了在谈判中的主动权。一旦拒绝新条件,能否顺利退还定金完全取决于开发商的态度,这可能给购房者带来诸多麻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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